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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十五五”协同育人规划课题申报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22作者:cmsmanager  点击次数:888  

各级各类学校、有关教育机构、全体会员: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全面践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推进我省构建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立体化现代教育大格局,提升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与实践水平,加快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黑龙江省协同育人教育学会(简称省育人学会)将启动2026年度协同育人教育科学研究“十五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6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二、申报范围

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教研、科研、教育管理等教育工作者,包括各类高等学校、各级各类职业与成人教育学校、中等专业与技术学校、中小学校与幼儿园等。

三、研究方向

基础教育:聚焦“校家社”协同育人研究方向。

高等教育、职业与成人教育:聚焦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研究方向。

四、申报条件

课题申请人(立项后即课题主持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能切实承担组织开展课题研究的职责;具有组织、实施课题研究的能力;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十年以上教龄的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以及从事教育行政、业务管理工作的人员。

3.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教师及教育管理者可申报青年重点课题,不受职称和教龄限制。

五、申报相关要求:

1.选题。课题申请人可结合自身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实际和研究基础,聚焦协同育人实践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自拟课题题目。课题研究应符合“十五五”教育改革方向,具有理论创新或实践推广价值,体现党和国家教育强国建设精神,贴近育人工作实践,着力解决育人实践中的问题。课题题目不得超过30个字,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歧义,原则上不加副标题。

2.研究方案。课题申报时须提交明确的研究方案。方案中应精准界定课题的核心概念,陈述选题意义、研究价值及当前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存在的问题;需体现课题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研究步骤以及研究方法,明确重点、难点及主要创新点和预期成果形式,合理安排研究步骤、任务分工和具体措施。

3.参研人数。每个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参研人员不得少于3人、不得多于9人(不含主持人)。课题主持人不得作为本学会其他课题的参与人。

4.研究时限。原则上为两年,结题时间不超过2028年6月有研究基础,完成全部预期成果的本(专)科学校课题,可以提前到2027年6月底结题。

六、课题类别及经费支持

课题类别: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重点课题。

在高等教育立项的重点课题中,择优遴选出一定比例的课题给予经费支持。每个课题经费支持额度一般不超过5000元,对于前沿重大课题可适当提高。

七、申报程序

课题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由课题申请人登陆“学汇网”(http://www.xhjy527.cn),进入“科研课题申报”,按照提示进行团体会员注册及课题申报(具体流程见附件1)。注册时,须准确填写课题主持人(即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基础信息,并按文件要求网上填写《黑龙江省协同育人教育学会2026年度协同育人教育科学研究“十五五”规划课题申请书》(附件2)的全部内容并提交确认。申报期间,除主持人基础信息不可更改外,其余信息可在申报结束前进行更改,申报期结束后不再允许任何更改。《申请书》在网络管理平台生成后可下载打印。

八、课题评审与结果查询

1.评审。黑龙江省协同育人教育学会2026年度协同育人教育科学研究“十五五”规划课题采用评审制,按照高等教育、职业与成人教育、基础教育分别制定全省统一评审标准,由省育人学会学术委员会领导,省育人学会秘书处统一组织完成,包括:初审、初评、复评、终评。

2.结果查询。黑龙江省协同育人教育学会在“学汇网”(http://www.xhjy527.cn)上发布结果查询通知,课题申请人按照操作流程查看评审结果。评审通过的课题申请人要按照《黑龙江省协同育人教育学会章程》和《黑龙江省协同育人教育学会会员管理办法》缴纳团体会员会费并确认立项,享受团体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申报者确认立项后,课题管理平台生成电子版《立项证书》、《立项申请书》,申请人可自行下载、打印;加盖钢印的纸质版《立项证书》,将统一寄发给课题主持人。电子版《立项证书》和纸质版《立项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课题管理

2026年度协同育人教育科学研究“十五五”规划课题实行两级管理。重点课题由省育人学会委托所在市(地)工作站进行管理;一般课题和青年重点课题由所在市(地)工作站负责。管理包括:开题检查、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等。课题主持人需在规定时间,及时在“学汇网”课题管理平台个人账户下提交开题论证书、中期研究报告和结题材料。结题工作由省育人学会学术委员会领导,省育人学会秘书处组织并颁发结题证书。

凡批准立项并由主持人确认的课题,课题主持人将由“学汇网”下载的《申请书》自行打印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经主持人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后,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寄至黑龙江省协同育人教育学会秘书处。省育人学会审批验印后保留一份存档,将两份《申请书》和纸质版《立项证书》一并邮寄给课题主持人(申报者的收件邮寄地址、收件联系电话一定要准确)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华

联系方式:0451-51066585

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协同育人教育学会秘书处 (哈尔滨市香坊区幸福路93号 董亮 18145644241)


        黑龙江省协同育人教育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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